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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车辆加油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来源[未分类] 点击[35] 作者[游客] 时间[2019-11-06 10:40:41]

华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车辆加油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华坪县财政局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批准采购,我中心受华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华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车辆加油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进行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华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车辆加油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

1.2项目编号:ZCJZ-2019-002

1.3项目预算:2万元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充值费用用完为止

1.5采购内容:0#柴油、92#汽油

1.6入围家数:1

1.7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2.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2016年度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至今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个月

2.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2.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20181月至今任意连续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2.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资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2.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间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进口产品。

2.5谈判人须在华坪县内注册登记的油品生产单位或销售服务单位,也可由油品生产单位授权一家分支机构为其全权代理参加谈判。

2.6谈判人须在华坪县内有控股的加油站(点),且所有的控股的加油站(点)须具有履行合同和服务承诺所必需的人员、场地和相关设施。

2.7谈判人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8谈判人所投货物(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谈判人或其投标货物(服务)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谈判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3.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供应商不需要报名,想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结尾处的“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一栏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本项目谈判将采用纸质评审,供应商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后按要求制作纸质响应文件并递交到指定点

4.2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191115上午0830分开始。

4.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1115上午0900

4.4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4.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经审核合格后,与本项目有关的采购信息、更正公告、补遗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www.ynggzyxx.gov.cn/)、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www.ljggzyxx.cn/)。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其他网站上信息真实性 

6.其他

6.1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指定地点。

6.2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3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址:华坪县中心镇狮山路319号

人:龙丽莎

联系电话:0888-6475290

 

集中采购机构: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坪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狮山路319号)

联系人:石仲梅

联系电话:0888-6124466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

本文采集于http://search.ccgp.gov.cn,作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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