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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来源[未分类] 点击[41] 作者[游客] 时间[2020-06-04 10:16:42]

?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委托,就其关于办公用房租赁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XZC-2020231018

??(四)采购项目预算:547.5万元/年

??(五)采购服务期限:三年

??二、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是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省药品监督管理涉及的认证、产品注册及质量体系考核的技术审评等工作。随着国家对药品监管提出的更高要求,结合国家总局及省局任务安排,采购人工作量日益增多,现有办公用房已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和职能发展需求;同时采购人现办公地点普华大厦建设年代久,大设施陈旧、线路老化、单位混杂,安全隐患较大,大楼外环境恶劣位处老旧住宅区,无配套车位,大楼门口有垃圾场和违章建筑,服务相对人对改善办事环境反映强烈。为更好地服务于全省药品监管工作,采购人根据本项目客观实际情况以及在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拟对其办公用房租赁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采购人的上级主管单位及友邻单位分别: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京市鼓楼区鼓楼街5号)、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南京市建邺区康文路17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同时原有办公用房(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448号)现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故要求本次租赁用房应在上述4处地点周边三公里以内,有便利的交通配备。

??(二)随着国家对药品监管提出的更高要求,结合工作职能任务安排,采购人工作量日益增多,现有办公用房面积已无法满足需求,办公用房租赁及搬迁迫在眉睫。按照采购人近期发展规划,工作人员至少在现有基础上翻番,办公用房面积必须扩大便于建筑设计布局,故要求本次租赁用房面积约5000㎡。

??(三)为保障采购人日常工作正常开展以及方便相对人办理业务,本次租赁用房应具有较好的市政设施配套条件,具备正规接入的水、电、气及符合环保要求的排水管网,能为采购人提供食堂和固定的停车位置,周边配套设施应能满足采购人日常需要。

??(四)根据上述要求,采购人对鼓楼地区、中山东路地区、汉中门大街地区以及河西新城地区多处物业就房屋租赁价格、地理位置、交通设施、办公条件、房屋总体情况等进行了调研对比,综合各方面因素最终认为南京正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正太中心大厦能同时满足要求:

1、采购人新建办公大楼位于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院内,正太中心大厦距离研究院2.6公里,这为采购人在后续办公用房搬迁提供了便利,节约了财政资金,减少了各项人力、物力的消耗支出。

2、正太中心大厦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河西新城科技园三期),周边交通路网发达,包括地铁10号线中胜站、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地铁7号线(在建)等,可同时满足采购人与前文所述3处单位的工作往来,周边配套设施齐全。

3、正太中心大厦占地约1.3万㎡,总建筑面积约10万㎡,地上约7万㎡,地下约3万㎡,大厦由A、B两栋塔楼及商业裙楼组成,标准层面积1350㎡,可自由组合不超过8500㎡的办公用房,楼面为大平层,格局方正,空间分割灵活性高,完全能满足采购人租赁用房面积约5000㎡要求以及业务办公场所建筑布局要求。

4、正太中心大厦配有地上和地下停车场,车位数量700个以上,可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足额固定车位,同时设置了智能充电桩,适合不同车辆的停放,完全能满足日常访客的临时停车及工作需求。另大厦还配备有会务中心(包括大中小型多媒体会议室)、智能化食堂、完善的商业配套等,能完全满足采购人业务需要。

5、正太中心大厦可配套本项目的楼层现均已完成了基础装修(包括架空地板、大金VRV空调、墙面乳胶漆、天棚喷灰、常规照明等),在为采购人尽快完成搬迁,更好地投入工作节省了大量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同时大厦配有独立的物业公司,空调系统24小时运作,能更好的为采购人提供相关后勤保障。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南京正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大厦01幢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根据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办公用房租赁需求,以及广泛调研研判结果,经专家论证,申请理由合理: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的正太中心大厦的区域位置、场地面积、配套设施、辐射范围、服务能力符合本项目的全部需求,同时具有地理位置的不可替代性。

专家组一致认为南京正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符合本次单一来源采购要求,属于只能从规定的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可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建议采购人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南京正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本项目办公用房。

?专业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马志振?????工作单位:江苏省人大机关服务中心? ? ? ? ? ? ? ? ??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江鸿奇?????工作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 ? ??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陈云萍?????工作单位:南京审计大学? ? ? ? ? ? ? ? ? ? ? ? ?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徐舒??????工作单位:南京大学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 ?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吉同路? ? ? ?工作单位: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业促进中心? ??职称: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 六、公示期限:

? 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本公示期自2020年6月4--2020年6月1117:30截止,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于2020年6月1117:3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

??联系人:薛老师

??联系电话025-84535133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东路448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5-58750867-802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181号金源大厦17层

??财政部门:江苏省财政厅

??联系人:丁伯文

??联系电话:025-83633057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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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集于http://search.ccgp.gov.cn,作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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