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创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医院2020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货物)(二次)采购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医院2020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货物)(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格尔木创效公招(货物)2020-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1075641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格尔木办事处医院
地址:格尔木市
联系方式:联系人:付先生,联系电话:0979-84473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格尔木创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邓琛,联系电话:13107564199
代理机构地址: 格尔木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投标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生产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供应商若非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对该产品的授权证明文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2日 09:00 至 2020年06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格尔木创效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格尔木市中山路56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格尔木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四楼开标大厅(格尔木市泰山中路2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企业发展、促进节能环保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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