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千灯镇翠湖湾幼儿园接送区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昆山市汉林路3号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HT(KS)2020-QT-001号
项目名称:千灯镇翠湖湾幼儿园接送区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30日 至 2020年08月0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昆山市汉林路3号3楼
方式:现场出售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昆山市汉林路3号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千灯镇翠湖湾幼儿园接送区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拟招标的千灯镇翠湖湾幼儿园接送区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JSHT(KS)2020-QT-001号
二、招标内容:千灯镇翠湖湾幼儿园接送区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招标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9月13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将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在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报名现场,审查后退还,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不得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一)、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叁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2)项目负责人:贰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电子证书)
(二)、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
3、企业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造师注册证书;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或电子证书)
6、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须提供关于若中标后不再承接其他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报名时如非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开始及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及领取相关资料地点:昆山市汉林路3号3楼(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注:1、投标单位在制作及销售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2、投标人所提交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3、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开始及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8月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售价:本套招标文件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3、交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当场现金交纳。
4、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5、出售地点:昆山市汉林路3号3楼(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8月10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市汉林路3号3楼)
4、接收人: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8月10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市汉林路3号3楼)
3、投标文件:书面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4、勘察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勘察现场和周围环境,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如未勘察,造成投标失败,请自行承担责任。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2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实行现场递交制度,投标人以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形式(除现场递交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形式外,其他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接受), 将投标保证金凭证与投标文件在投标现场同时递交, 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从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且在有效使用期内。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当场退还。(保证金交纳账户名: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玉山支行 账号:10531801040033259)
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一周内退还(无息)。
九、预算金额及发包价等
1、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柒仟玖佰壹拾捌元零角贰分(¥:16.791802万元)
2、发包价:人民币壹拾肆万柒仟柒佰陆拾柒元捌角陆分(¥:14.776786万元),本工程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投标单位须响应该发包价,不响应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3、下浮率:12%
十、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以预算金额为基数按差额累计法收费(预算金额100(含)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含)万元,收取1.1%;500-1000(含)万元,收取0.8%;1000万元-5000(含)万元,收取0.5%,5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25%),最低叁仟元整。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请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十一、联系事项
1、招标人: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12-57475712
2、招标代理人(机构):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汉林路3号3楼
联系人:胡金枝 联系电话:0512- 57576107 邮政编码:215300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0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山市乐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千灯镇
联系方式:吴工 0512-57475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华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汉林路3号3楼
联系方式:胡金枝 0512- 575761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金枝
电 话: 0512- 57576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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