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齐齐哈尔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石伟路2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Q2020-259
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齐齐哈尔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齐齐哈尔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予以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0年9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采购预算及采购需求:
预算:277000.00元;
采购需求:软件开发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磋商文件中全部内容;
4.最高限价:277000.00元;
5.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内;
6.标段划分:无;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8.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磋商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地方相关法律规定相关之规定的合格企业。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5.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项目安全事故;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登记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登记申请;
7.申请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8.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涉黑涉恶企业、个人或有涉黑涉恶不良记录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潜在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此次采购内容,并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11.供应商必须要保证所投产品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要求,并承担其全部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对在项目持续期间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验收检查。
12.本项目如因疫情原因导致采购项目相关内容发生变动及澄清、将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请您及时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一切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正常投标,敬请配合,感谢您的积极参与及理解!
1、拟参加本项目磋商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可于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3日(北京时间每天8:30至16:30分止,公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并将以下要求及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按顺序以PDF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dgx126@126.com,同时并电话告知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功接收材料且符合要求后予以发放磋商文件,请潜在供应商发送电子材料同时备注企业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免影响磋商文件接收。
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如为新版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无需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已入库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竞争性磋商公告网页版;
2、磋商文件费用: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及相关全部要求为准。
六、磋商日期:
1、磋商日期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7日14时00分;
2、磋商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石伟路25号)。
七、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官方媒介发布信息为准,非官方媒介转载无效。
八、对本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齐齐哈尔市经济合作促进局
地 址:齐齐哈尔市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452-2792528
地 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石伟路25号
联系人:程鑫禹
联系电话:0452-2288127
联系人:程鑫禹
联系电话:0452-2288127
2020年9月17日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5.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项目安全事故;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登记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登记申请;7.申请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8.申请人或者其他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弄虚作假投标的,或者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或者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9.涉黑涉恶企业、个人或有涉黑涉恶不良记录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0.潜在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此次采购内容,并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11.供应商必须要保证所投产品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要求,并承担其全部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对在项目持续期间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验收检查。 12.本项目如因疫情原因导致采购项目相关内容发生变动及澄清、将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请您及时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一切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正常投标,敬请配合,感谢您的积极参与及理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17日 至 2020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3: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石伟路25号)
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磋商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可于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3日(北京时间每天8:30至16:30分止,公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并将以下要求及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按顺序以PDF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dgx126@126.com,同时并电话告知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功接收材料且符合要求后予以发放磋商文件,请潜在供应商发送电子材料同时备注企业电子邮箱、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免影响磋商文件接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石伟路25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2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石伟路2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齐齐哈尔市经济合作促进局
地址:齐齐哈尔市
联系方式:梁先生 0452-2792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石伟路25号
联系方式:程鑫禹 0452-22881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鑫禹
电 话: 0452-2288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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