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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未分类] 点击[41] 作者[游客] 时间[2020-10-20 00:27:29]

项目概况
  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云浮市云城区三河洲花园二期第21号商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02315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300-202010-107001-0026

项目名称: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54,000

最高限价(如有):954,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基本概况: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采购人现需由成交供应商无害化处理处置云浮市城区污水厂产生的生活污泥,以配合采购人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

(2)服务要求:

1采购人提供生态部门指定格(样)式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单》。采购人委托云浮市城区污水厂做好与成交供应商的交接工作,交接时必须认真如实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单》上的各栏目内容,双方核对种类、数量及作相关记录,填写交接单据后由双方签名并盖章确认。

2成交供应商须保证对云浮市城区污水厂生活污泥的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理等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污泥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散落、丢弃,并符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须按污泥特性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3)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国家法定),不能履行本项目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3天内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

4)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执行本项目时所获知的任何涉及对方的计划、方案、废物、污泥来源、情况、价格、处理流程、工艺流程、处理费用、处理设备、操作、客户和包含以上内容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经验和数据等,均视为机密,须承担保密义务。在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下,不得向第三者公开。

5)生活污泥的环境污染责任:在云浮市城区污水厂污泥贮存区或云浮市城区污水厂其它临时贮存场所所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由云浮市城区污水厂承担;成交供应商违法处理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或他人损失的,导致行政处罚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3)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云浮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8.已成功购买本纸质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10 19日至 2020102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三河洲花园二期第21号商铺

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云浮市云城区三河洲花园二期第21号商铺广东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谈判文件。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10 2315 点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三河洲花园二期第21号商铺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 10 23 15 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浮市云城区三河洲花园二期第21号商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谈判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66-8681928。

2.已成功购买纸质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4.在云浮地区范围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并且符合所参加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请登入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nfu.gov.cn)进行注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云浮市市区星岩二路95号

   联系方式:0766-8839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三河洲花园二期第21号商铺

   联系方式:0766-8681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海霞(采购代理机构)、陈海琪(采购人)

   电话:0766-868192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道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10月19日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

本文采集于http://search.ccgp.gov.cn,作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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