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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互联网医疗?NO!莫成中国医改“红旗法案”

来源[未分类] 点击[44] 作者[游客] 时间[2017-05-16 12:28:07]

导读:1865年,最先开始流行汽车的英国,为了规范汽车管理出台法案,请求每一辆车要3小我驾驶,个中一个必须在车前50米外摇红旗开道,车子不能超过红旗,行驶速率不能超过每一小时4英里,后被人称为《红旗法案》。这让英国错失了整个汽车工业时期。而这样的焦炙,如今蔓延到了中国互联网医疗界。

一场始于今年3月份的互联网诊疗监管风波,于近日再次引发热议。国家卫计委对于《互联网诊疗管理方法(试行)》征求看法稿(如下简称《看法》)的意外流出,让负面情感漫溢互联网医疗界,乃至涌现“互联网医院、网络医院注销”等谣言。

事实上,互联网医疗的身份尴尬,自兴起5年来一直存在,但若《看法》不加修正地实行,此次带来的袭击几乎是沉重的,有人乃至用“哀鸿遍野”形容惨状。从互联网、医疗领域的立异看,咱们乃至可以说,它可谓中国医改界的“红旗法案”。

一场监管风波,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

《看法》流出后,互联网诊疗面临被禁行的危险。面对伟大的舆论,国家卫计委无关工作职员“还只是征求看法稿,以后肯定会有变化”的回应,让从业者悬在空中的心暂时放了上去,但这个文件酿成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效应带来的后续影响依然存在。

医疗信息化专家陈金雄撰文称,《看法》核心内容只谈到远程医疗,而基本没有触及互联网医疗。然则,远程医疗很早就有专门的管理方法了,而其余营业根本就没有触及核心医疗,也无需管理方法来规范。“这就涌现中国式风趣”。2014年出台的《远程医疗服务看法》反而具备互联网思维,有些实体医疗机构就是利用《远程医疗服务看法》这个规定,自觉合法地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坦率地说,鉴于移动医疗投资热的现状,和规范医疗确保服务安全、分级诊疗等的须要,国家出台监管政策确属必要。令人遗憾的是,不论是服务主体,照样服务范围和内容,与2014年国家卫生存生委颁布的《对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看法》相比,反而更缺少互联网思维,更易压制互联网医疗的发展。

或成中国医改界的“红旗法案”?

纵观眼下的舆论界,《看法》“开历史倒车”“缘木求鱼式律例”的声响不绝于耳。笔者以为,互联网医疗确实须要监管,但从如下3方面来看,说它是中国医改界的“红旗法案”其实不为过。

第一,背背医生资源流动的大趋势。医疗从来是个相对封闭、改革较迟缓的系统。不少专家以为,公立医院长期存在的垄断、医生资源流动难,正是招致我国看病贵、看病难的主要原因,也是我国医疗与欧美不同的主要表现。必定程度上讲,互联网医疗的隆盛,就是医生资源长期被禁锢后,在技术发展推动下的表现。《看法》称,医务职员要经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赞成才能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这与国家卫计委此前摊开医生自由执业、发展社会办医等无关司法律例精神相悖。这可能招致公立医院对医疗资源的垄断加倍重大,可谓重走老路。

第二,对医疗立异重大不利。仍以需经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赞成为例,这必然将增加大量的光阴本钱和人力本钱。医改专家、北京大学中国卫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国恩曾在一场“立异驱动卫生经济”主题演讲中表示,政府应为医疗立异提供政策保障,个中异常主要的一条就是节省制度本钱和光阴,减少注册、审批等程序。事实上,从比来国务院常务会请求开放连锁诊所、门诊部等机构的审批立案来讲,咱们也能发现,立案制正慢慢代替繁琐繁杂的注册制,下降行政本钱已经是今朝政府管理改革的方向之一。

第三,极为袭击行业踊跃性。5年来,在互联网医疗领域,已经造成一批扎实干事的企业,他们和大型公立医院一路,在远程诊疗、分级诊疗、医疗信息化等领域,做出了很多探索和成绩,在服务模式和服务能力上也有大量的立异和理论,这些循分守己、坚守初心的企业,值得尊重;其为分级诊疗、节省本钱、医疗发展与技术发展的良性轮回等付出的努力和拼搏立异,须要正视。正如业内人士所呐喊的,今朝互联网医疗领域还没有涌现过安全问题,应当“放互联网医院一条活门,给那些立异的人留一点勇气”。

互联网医疗的代价:衔接、盘活、动起来

互联网医疗的重点是“医疗”而非“互联网”,倘若能经由过程技术的变革来让饱受安康之苦的人重新振奋的话,这切实实在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工作。毕竟安康几乎是每一小我必须考虑的刚需问题。

从美国理论来看,《看法》的诸多规定或显得有些多虑了。数据显示,美国凯撒医疗集团的远程诊疗发展迅速,52%的初诊经由过程在线实现。远程医疗已被广泛运用于皮肤疾病、病理、精神卫生、儿科等十几个专科医疗领域。美国远程医疗协会(ATA)经由过程制订相干服务指南文件,来保证远程医疗服务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是以,笔者以为,这注解利用互联网进行必定程度上的初诊,且不限于慢性病,其实不会带来重大的医疗安全问题,但相干限定及诊疗规范确实是必要的。

国际互联网医院迎来“小迸发”。

从国际理论来看,来自互联网领域的力量尤为是BAT大多在发挥“衔接”角色,或从分诊机制入手、或从共享硬件采集装备入手、或医患社区产品入手……从各个方向搭建衔接线上与线下的服务;业余医疗领域方面,有互联网医院投入数亿元,开发技术平台和系统,将远程医疗送到基层;解放军总医院、浙江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日医院、广东省第二人平易近医院(广东省网络医院)等多家三甲医院,在开展影像会诊、病例会诊、远程监护和预定等远程合作方面,有深入探索。

这些理论均注解,互联网医疗一方面可以发挥“衔接”的代价,另外一方则整合优质医疗资源,并让其在大医院和贫困地区“动起来”,减缓我国长期以来医疗资源不均衡的困难,有助于进步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让医疗资源使用效率更高。

基于上述种种侧面意义所在,互联网医疗须要的监管,不是“一刀切”的周全否定,而应从国际外的理论出发,进步准入门槛,规避潜在危险,让行业安康有序发展。So,政府对其有必要采用慎之又慎的立场,但更为症结是——若何监管、和朝何种方向监管,这才是对监管智慧的真正磨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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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琉(小我微信wangxiaoliu203406),微信公号“王小琉”。科技专栏作者,前中央媒体人。

智能硬件体验者;IT&科技领域视察者、记录者、评论者。


本文采集于百度百家,作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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