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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钢铁脊梁 振包头雄风——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包头成就展》展览服务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998号)

来源[未分类] 点击[42] 作者[游客] 时间[2019-03-02 15:55:58]
包头市档案局《挺钢铁脊梁 振包头雄风——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包头成就展》展览服务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挺钢铁脊梁 振包头雄风——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包头成就展》展览服务
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998号
评审日期:2017年07月20日
公示日期:2017年07月21日
公示期限: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二)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含设计);(三)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档案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卢燕溶
采购人联系方式:696980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华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昆区少先路17号街坊神华公寓B-B2A1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00171667805250005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银河支行
项目负责人:何佳佳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20925 
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docx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7年07月20日1,473,261.00内蒙古麦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长安金座b座9017室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卢燕溶 何芳 贾春涛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档案局、 内蒙古华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华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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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集于http://search.ccgp.gov.cn,作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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