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医科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疆医科大学新校区实验室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新校区实验室污水处理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娟娟 吴楚
项目联系电话:0991-48332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新疆医科大学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393号
联系方式:朱老师mtjiadun@126.com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娟娟 吴楚 0991-4833203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706号昊泰明慧园B座18楼18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筑面积约为80966.45㎡,包含第一综合实验楼、第二综合实验楼、第三综合实验楼、第四综合实验楼。主要功能由解剖学实验室、药学院、法医学、机能实验室、形态学实验室、中医学实验室、公共卫生学院、陈列室、口腔学院实验室、护理学院和儿科学院、临床学院、医学工程学院和影像学实验室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具备所投产品的厂家授权委托书;6.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三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7.投标人为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册原件;8.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9.在新疆本地拥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07日 10:30 至 2019年03月12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706号昊泰明慧园B座1803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新疆德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8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8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新疆医科大学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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