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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南沙区大队“南沙号”消防船定期检验中的检测工程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未分类] 点击[36] 作者[tanghehe1] 时间[2019-03-11 17:24:06]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南沙区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沙号”消防船定期检验中的检测工程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沙号”消防船定期检验中的检测工程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GZWJ-20181214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3891575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南沙区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63号北侧消防大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潘子聿188250852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小姐020-38915753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07号伟诚商务大厦1405房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①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近三个月(2018年9月~2019年2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近三个月(2018年9月~2019年2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相关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7、《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3月22日 14: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3月12日 08:30 至 2019年03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07号伟诚商务大厦1405房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3月12日起至2019年3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07号伟诚商务大厦1405房)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售价:15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3月22日 14:00 至 2019年03月22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07号伟诚商务大厦1405房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3月22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07号伟诚商务大厦1405房

 

四、其它补充事宜: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南沙区大队的委托,拟对“南沙号”消防船定期检验中的检测工程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GZWJ-20181214017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沙号”消防船定期检验中的检测工程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20万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项目内容:“南沙号”消防船定期检验中的检测工程项目,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南沙号”消防船定期检验中的检测、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六、供应商资格:

①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近三个月(2018年9月~2019年2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近三个月(2018年9月~2019年2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相关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7、《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人购买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③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在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wjzbcg.cn)“下载中心”下载。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3月12日起至2019年3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07号伟诚商务大厦1405房)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3月22日14时30分。

十、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07号伟诚商务大厦1405房。

十一、磋商时间:2019年3月22日14时30分。

十二、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07号伟诚商务大厦1405房。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3月14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南沙区大队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563号北侧消防大队

          联系人:潘子聿

          联系电话:18825085217

          传真:/

          邮编:511458

  (二)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分支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07号伟诚商务大厦1405房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20-38915750

         传真:020-38915753

         邮编:51063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江小姐

            联系电话:020-38915753

 

 

 

发布人: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3月11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3891575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

本文采集于http://search.ccgp.gov.cn,作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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