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宣传品定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CZB-2019-D-032)更正公告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委托,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宣传品定制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宣传品定制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ZCZB-2019-D-032 3.首次公告日期:2019-02-19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第一包、第二包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有变,客观分评价中业绩评价从原来每个业绩2分最多8分更正为每个业绩2分,最多10分;服务支撑能力评价删除,具体详见附件。更正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3月27日 9:30 ,更正后的开标时间为2019年03月27日 9:30 。 2.更正日期:2019-03-11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胡翠翠 2.联系电话:022-66276789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新城村 3.采购人联系人:佟主任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5330951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北路地热研究中心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6276789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451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zhongcaizhaobiao@163.com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天津银行杭州道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06901201080908348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或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和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链接: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1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2019年宣传品定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ZCZB-2019-D-032)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9年0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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