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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南屿镇人民政府抢险救援装备器材货物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来源[未分类] 点击[37] 作者[tanghehe1] 时间[2019-03-12 10:23:45]

  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屿镇人民政府抢险救援装备器材货物类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屿镇人民政府抢险救援装备器材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XCJFZ(2019)CG00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天翔

项目联系电话:875716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平 0591-228013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天翔 8757168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为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南屿镇人民政府抢险救援装备器材货物类采购项目。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3月25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3月13日 08:30 至 2019年03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套5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报名或未购买磋商文件的磋商参与者将被拒绝

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3月25日 14:30 至 2019年03月25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3月25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

 

四、其它补充事宜:

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单位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磋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未提供书面声明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企业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在评标时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磋商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供应商提交资格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原件备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天翔

项目联系电话:8757168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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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集于http://search.ccgp.gov.cn,作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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