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法院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一、采购人:莒南县人民法院 地址:莒南县北二路中段(莒南县人民法院) |
联系方式:05397212192(莒南县人民法院) |
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县(区)广州路与汶河路交汇1号鲁商中心A3座一单元四楼 |
联系方式:18669553275 |
二、采购项目名称:莒南县人民法院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27201902000067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高速扫描仪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3、具有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合的经营、履约能力;所投报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规范;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记录;5、投标人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CA实名认证并网上报名、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并登陆后针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报名;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7、投标人所投扫描软件必须实现与法院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实现无缝对接。8、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1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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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谈判文件 |
1.时间:2019年3月20日8时30分至2019年3月22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窗口。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访问“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和“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并登陆后网上报名后,再向代理机构递交合格的报名材料,报名需要递交的材料:(原件单独递交查验,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装订);(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2)两个网上报名回执单、法定授权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5)莒南县人民法院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原厂开具的无缝对接证明函原件.以上材料原件单独递交查验,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二份,并在封面上注明“莒南县人民法院高速扫描仪采购项目”字样,复印件盖公章留存。(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后的资格审查为准。) |
4.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
四、公告期限:2019年3月20日 至 2019年3月22日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9年3月25日15时0分至2019年3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 |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9年3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莒南县隆山路与文化路交汇处向西500米路南新政务大厅裙楼三楼西)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晓东 联系方式:18669553275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安全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除安全隐患。技术规格:项目建设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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