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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中心医院病房楼空调冷却塔设备安装采购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324号)

来源[zhengfucaigou] 点击[49] 作者[游客] 时间[2019-03-23 07:57:04]
包头市中心医院病房楼空调冷却塔设备安装采购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包头市中心医院病房楼空调冷却塔设备安装采购
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324号
评审日期:2017年11月24日
公示日期:2017年11月27日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1)、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必须具有空调冷却塔供货及安装能力的销售商;(3)、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中心医院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61号
采购人联系人:焦轶星
采购人联系方式:695526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民主大楼409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200140001801003627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交通银行包头分行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张俊丽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472-5130564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7年11月24日209,600.00包头市利和楼宇设备有限公司包头市富强路望隆宾馆823 
评审成员:薛毅超 李维元 王晓东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中心医院、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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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集于http://search.ccgp.gov.cn,作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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