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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服务项目采购

来源[zhengfucaigou] 点击[32] 作者[游客] 时间[2019-03-25 17:09:56]

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服务项目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服务项目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90286

二、项目名称: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服务项目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磋商,不接受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磋商无效。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

咨询电话:0459-6375655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服务项目采购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1,325,000.00,控制价:1,060,000.00参与磋商供应商报价超出标段控制价的磋商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市政行业乙级及其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其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专业乙级及其以上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证书。资质证书提供副本原件。

3、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有效的注册执业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本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本项目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磋商现场,依据供应商本项目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获取文件须知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41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在201941日17时0分前下载磋商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磋商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方式。

3、咨询电话:0459-6371588  (史桢)

八、申请退出竞争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下载文件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将限制其1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将限制其3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将限制其6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2、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磋商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磋商保证金:14,000.00元,磋商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磋商文件中,否则,磋商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磋商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磋商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项目编号或订单编号。

4、磋商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磋商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磋商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磋商(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磋商保证金的退还:磋商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内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请在合同签订后在平台内提出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磋商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5)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8)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方可退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十、磋商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948日9时30分.

磋商地点:大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十二、注意事项:

1、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自助下载文件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http://ggzyjyzx.daqing.gov.cn/szzs.htm,《办事指南》栏目——数字证书申请表,咨询电话0459-6046136。

关于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磋商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参与磋商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磋商会上,由磋商组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磋商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下载文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下载文件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下载文件无效;在磋商会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磋商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区县的采购管理办公室。萨尔图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181578 。让胡路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888501。龙凤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237315。高新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8106016 。红岗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4192221。大同区入网审核咨询电话:0459-616592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参与投标指南。

5、本项目磋商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磋商企业或个人对磋商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竞争企业和个人不得对磋商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磋商过程,一经发现,磋商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史桢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6371588

采购单位: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大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 13936715890

邮    编:163161

日期:2019年3月25日

项目需求

注: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地质勘查报告在公告及项目需求附件中。

1项目名称: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服务项目

2建设地点: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3建设规模: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一期规模为日处理1.0×104m3/d,二期期规模为日处理3.0×104m3/d,本次建设一期,占地5.4公顷。

四、招标范围:按照现行的国家规范、标准和规定完成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包括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建筑设计、红线内总图及市政配套设计(含道路、给排水、电气、供热、燃气)等专项设计及概算(清单计价);项目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五、工期:自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并提交设计成果。

六、设计文件(成果)

1、总平面一张。

2、建筑平、立、剖面图若干张。

3、用文字说明设计立意和构思表达,设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

4、方案成果文件和图纸按如下格式编制:

①  全部设计图纸文件以A3297mm×420mm)规格装订成册,初步设计一式6份,并提供设计成果电子版U盘一套。

②  所有成果文件文字应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

③  提供初步设计及概算(工程量清单)并提供电子版。

七、其他约定:

1、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磋商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成本费、利税、调查费以及其他全部费用)。

主要包括:

1.1、初步设计、概算及相关技术服务。

1.2、所有为进行设计而发生专题研究费用。

1.3、为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

1.4、成交单位必须按项目需求和采购人要求修改设计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采购人满意,此项费用包含在成交单位的设计费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1.5、由于设计不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要求或设计不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而产生的设计变更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2、设计依据、深度和要求

2.1、设计内容要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规范、标准和规定执行;

2.2、设计深度满足现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3、项目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各专业负责人驻现场服务)

3、设计要求:

3.1、便于日常运营和维护,结合当地情况提出运营策略和运营费用分析。

3.2、考虑项目分期实施的可操作性,便于合理安排建设周期和资金的投入。

3.3、设计提倡使用新技术和新手法,提倡节能、节水、节财的设计思想,创造以人文本的良好的学习环境。

3.4、基础设施要求合理规划基础设施及管网,包括各类必备的市政设施、安全设施等。

4、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如有变更,双方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备案。

5、为保证设计成果达到设计委托的要求,设计完成后,需向委托方上报一套进行初审,经初审及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再正式交付图纸。

6、设计成果必须有满足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设计及计算软件,需建设单位认可。

7、工程概算及清单需与建设单位匹配的软件进行计算。

8、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在30日内完成方案、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等工作任务,需达到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并经大庆经开区管委会专家小组评审通过。

9、成交人负责设计红线范围内初步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并对整个项目工程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全面负责。

10、根据采购人办理各种报建手续的需要,成交人须在设计之前,配合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报建用规划报批图报审,并协助采购人完成报审工作,时间上需满足采购人办理手续的进度要求,且该费用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11、投标人的技术力量要积极参与主要环节内部技术把关和方案优化。在服务过程中,成交人的总工及专家有义务与当地职能部门进行图纸技术方面的解释和沟通。

12、在后期的招标和施工中,投标单位要积极配合委托方的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投标人员要及时达到现场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13、为便于工程管理,要求成交单位必须在大庆经开区设立项目部,保证工程实施中及时沟通,顺利解决问题;项目部人员为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概算编制人员;项目部设立时间为合同签订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成交单位未按约定在大庆经开区设立项目部或项目部人员配备不满足约定,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和不再支付设计费。

14、合同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5年公布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标准合同,下载地址:http://www.mohurd.gov.cn/wbdt/xzzx/sfwb/

15、其它未尽事宜及时反馈,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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