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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季华五路岭南大道隧道等桥梁立体绿化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

来源[未分类] 点击[29] 作者[游客] 时间[2020-02-16 17:00:05]

 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的委托,拟对 季华五路岭南大道隧道等桥梁立体绿化改造提升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4-202002-7058-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季华五路岭南大道隧道等桥梁立体绿化改造提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53,030.24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

完工期

01

季华五路岭南大道隧道等桥梁立体绿化

改造提升项目

2,853,030.24

59个日历天

详细采购需求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工程量清单、图纸。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且联合体只允许由两名成员组成。对于联合体磋商的,由投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并根据《联合磋商协议书》在合同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职责。联合体各方供应的工程均须完全满足采购需求。

联合体供应商除应符合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磋商、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磋商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磋商,如有违反,其磋商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磋商将被拒绝。

(4)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5)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磋商文件(含磋商邀请函)中的“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供应商(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组成联合体磋商的除外)。

注:供应商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

报名登记事项说明:

1、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启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政府采购(中介)系统的通知(佛政数函[2019]606号),所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应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757-83281129、83281125。

(2)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投标登记。

2、供应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登记成功后,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办理报名手续。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相关原件备查)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如为联合体磋商的,还须提供《联合磋商协议书》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如为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磋商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合格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温馨提示:

1、疫情防控期间,前往购买磋商文件的授权代表,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且近14天内未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疫区或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未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供应商(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注册登记)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具体注册方法请各供应商参见http://www.gdgpo.gov.cn/workEnchiridion.do注册指南。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2 月17 日 至 2020 年 02 月 21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702室)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02270930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701室(会议室)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02270930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705室(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2 月 17 日 至 2020 年 02 月 21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小姐联系电话:0757-8270433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欧小姐联系电话:0757-82030710
(二)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00号岭南大厦701室、702室
联系人:林碧芹联系电话:0757-82707392
传真:0757-83078755邮编:528000
(三)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中路7号
联系人:黎建勋联系电话:0757-82553913
传真:0757-82281297邮编:528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佛山市粤辉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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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集于http://search.ccgp.gov.cn,作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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