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C-HG202001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天津市公安局警务通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9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第一部分-投标邀请-“1.10. 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时间:2020年10月26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更正为:“1.10. 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时间:2020年11月9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8-报名方式:“投标人须在2020年10月21日17:00前,通过E-mail(gabjingcaizhongxin@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简称),向警采中心发送参与本项目的确认函(格式详见第八部分附件1)。”
更正为:“投标人须在2020年11月4日17:00前,通过E-mail(gabjingcaizhongxin@163.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公司简称),向警采中心发送参与本项目的确认函(格式详见第八部分附件1)。”
(3)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4.3评分细则-服务部分-“加密卡授权(0-4分):投标人所投的加密卡需通过厂商的项目授权,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加盖厂商公章”更正为:“投标人所投的加密卡需通过厂商的项目授权,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4)第五部分-采购需求-5.3 服务要求:“序号7-加密卡授权要求-投标人所投的加密卡需通过厂商的项目授权,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加盖厂商公章”更正为“序号7-加密卡授权要求-投标人所投的加密卡需通过厂商的项目授权,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序号8-加密卡资质要求:投标人为每台警务通设备提供加密卡,加密卡须适合天津市公安局移动警务平台,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加盖生产厂商公章”更正为“★序号8-加密卡证书要求-投标人为每台警务通设备提供加密卡,加密卡须适合天津市公安局移动警务平台,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更正日期:2020年10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安局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联系方式:蒋警官13502187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三达路2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代表021-33292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
电 话: 021-3329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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