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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入围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一标段)/包头市财政局财务审计服务机构资质入围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二标段)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888号)

来源[未分类] 点击[35] 作者[游客] 时间[2019-03-08 16:35:29]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财政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入围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一标段)/包头市财政局财务审计服务机构资质入围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二标段)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888号
采购目录:服务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标段(1)具有所投项目经营资格;(需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为无效标。)(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需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为无效标。)(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包头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中标后须在包头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分所或者分支机构,在包头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并将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为无效标。)第二标段(1)具有所投项目经营资格;(需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为无效标。)(2)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需提供原件并将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为无效标。)(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包头市行政区域外注册的,中标后须在包头市行政区域内设有分所或者分支机构,在包头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并将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为无效标。)同时,各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08月29日 10:5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6日 12:00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政务大厅西副楼5楼512室(业务一部)
采购文件售价(元):0.00
答疑会时间:2017年09月07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9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东第三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9日 09:30
开标地址: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东第三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3号
采购人联系人:财政局(公投科)
采购人联系方式:522863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西副楼5楼512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建行包头银河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姚东花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472-6862761 6862347
采购文件:BTCG2017-Z104-F049市财政局工程造价和财务审计服务机构资质入围公开招标文件定稿.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A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5827727服务 1.0工程造价和审计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财政局、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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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集于http://search.ccgp.gov.cn,作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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