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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漳州市龙文区鸿浦幼儿园举办权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

来源[未分类] 点击[38] 作者[游客] 时间[2019-03-19 16:25:29]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漳州市龙文区鸿浦幼儿园举办权承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漳州市龙文区鸿浦幼儿园举办权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HRCCG(2019)053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6-21611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蓝田景山机关大院4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 180657236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 0596-2161156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单元250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明细 描述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a11投标保证金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4月02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3月19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单元2509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磋商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4月02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02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单元2509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4月02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单元2509

 

四、其它补充事宜: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在国内曾举办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优质幼儿园或示范幼儿园,且目前仍在办学(由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提供证明)。若提供的证明文件为办园许可证,其举办者的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

 

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所举办幼儿园(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涉及的幼儿园)近三年内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6-216115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除特别说明外,下述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 (1)节能产品:执行第23期节能清单。(2)环境标志产品:执行第21期环境标志清单。(3)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4)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5)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报价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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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集于http://search.ccgp.gov.cn,作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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