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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自治区界河治理二期平而河平而关河段整治三期工程代建服务竞争性磋商

来源[未分类] 点击[36] 作者[游客] 时间[2019-04-16 17:15:48]

  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凭祥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自治区界河治理二期平而河平而关河段整治三期工程代建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自治区界河治理二期平而河平而关河段整治三期工程代建服务

项目编号:CZZC2019-C3-80079-CQS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79256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凭祥市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单位地址:崇左市凭祥市行政中心四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邓工 联系电话:0771-85861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71-7925663

代理机构地址: 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街道花山路嘉苑小区T-0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自治区界河治理二期平而河平而关河段整治三期工程代建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CZZC2019-C3-80079-CQSF三、采购项目的内容:广西自治区界河治理二期平而河平而关河段整治三期工程代建服务采购,详细采购内容见磋商采购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竞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3)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及工程师职称证书,同时要求获得工程师职称满五年以上,并提供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3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4月28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4月17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街道花山路嘉苑小区T-08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本项目为机密项目,竞标人在购买磋商文件前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下资料现场报名:⑴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人必须是竞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并提供竞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9年1月-2019年3月养老保险社保的相关证明));⑵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提供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大违法记录在书面声明;(6)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复印件(原件核查)

磋商文件售价:25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4月28日 14:30 至 2019年04月28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街道花山路嘉苑小区T-0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4月28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重庆尚峰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街道花山路嘉苑小区T-08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附件:

项目保密协议(格式)

 

采购单位:凭祥市发展和改革局

投标单位:             

 

鉴于:乙方因参与甲方关于广西自治区界河治理二期平而河平而关河段整治三期工程代建服务 的有关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关于该项目的保密信息。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一、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工程设计资料、招标工作方案及相关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图书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

二、保密义务

1.乙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参与项目招投标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乙方保证对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及妥善保存。

3.乙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乙方从事该项目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乙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4.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甲方,或者按照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招标结束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的要求。

5.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乙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三、违约责任

乙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乙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果甲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甲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四、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甲方关于该项目的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继续参与甲方关于该项目的工作,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崇左市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七、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采购单位:凭祥市发展和改革局(盖章)

 

乙方:投标单位:               (盖章)

 

 

 2019年      月     日

 

 

 

 

 

注:竞争性磋商公告报名期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前往凭祥市发展和改革局签订。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792566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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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集于http://search.ccgp.gov.cn,作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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