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江岸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网络租赁服务

来源[未分类] 点击[32] 作者[游客] 时间[2019-04-17 20:46:46]

江岸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网络租赁服务

第一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J19040275-0701,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的委托,对江岸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网络租赁服务以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QS-FW-2019-070

(二)项目名称:江岸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网络租赁服务

(三)预算总金额:人民币2870.4万元,拦标价人民币 2246.4万元,超过此拦标价视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WHQS-FW-2019-070

(2)项目包名称:江岸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网络租赁服务

(3)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4)用途:城市安全

(5)数量:2496个点位

(6)简要服务要求:江岸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网络租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7)链路接通期(天/月/年): 每点位基础建设完成后7个日历天链路接通。

(8)服务期(天/月/年):五年

(9)付款方式: 年度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合同中约定。

(10)其他:/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拦标价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谈判、报价)的相关规定: 无。

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6)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核减办法。

二、资格预审的内容、标准和方法:(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或其总(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

2. 投标人如为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须出具总公司对此项目的投标授权以及为分支机构投标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每家独立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2019年1月-2019年3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4、供应商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无行贿记录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8、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9、采购项目如有特殊要求,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如投标人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投标人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的投标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投标申请人),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申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四)预审标准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中的所有条款,提供原件和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套(加盖公章且与原件一致,须胶装),并按照相关规定参加资格预审。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要求: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元,各投标附件中下载

投标人请携带以下所有申请文件原件审核。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前来报名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授权代表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1月-2019年3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以上1-2项及“(二)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所有内容。

4、资格预审文件详见附件。

投标人请携带以上资格预审资料原件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胶装成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复印齐全并加盖相关单位有效公章)参加资格预审,所有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留存,没有提供原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无有效相关单位公章的资料,本公司一概不接受。

四、资格预审方式: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时间:2019年4月 18日起至2019年4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261号强胜招标代理公司二楼。

六、招标(谈判、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领取费用:人民币500元/家,售后不退。

(三)获取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261号强胜招标代理公司二楼。

七、投标(谈判响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一)送达地点:江岸区后湖五路16号新地东方广场江岸政务大楼A座702室

(二)截止时间:2019年5月10日北京时间9:30时止

八、开标(谈判、询价)地点及时间(一)地点:江岸区后湖五路16号新地东方广场江岸政务大楼A座702室

(二)时间:2019年5月 10日北京时间9:30 时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九、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66号

联 系人:许松                       电 话: 027-8539551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系人:梁晓玉  王锴      电 话:027-8560136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监管部门: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五福路口

电 话:027-82739060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

本文采集于http://search.ccgp.gov.cn,作者整理!!!

分享

    最新评论:



评论文本(10-200个字符)超出部分会被自动删除.
刷新 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防止恶意攻击,验证码刷新延时5秒!
广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