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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随州市曾都区罗什寨总体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

来源[未分类] 点击[29] 作者[游客] 时间[2019-05-20 08:50:54]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随州市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随州市曾都区罗什寨总体规划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随州市曾都区罗什寨总体规划项目

项目编号:CYSZ2019-05-2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科长

项目联系电话:188275700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随州市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随州市汉东路49号(曾都区东城工商所五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总188275700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工15827396166

代理机构地址: 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30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3.1、采购人:随州市曾都区乡村振兴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3.2、采购项目金额:16.5万元3.3、本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3.4、设计周期:8个日历天3.5、采购内容:项目概况:随州市曾都区罗什寨总体规划总规划面积5.4平方公里,折合约8100亩,位于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九口堰村,洛京公路为基地主要对外交通;规划定位:本次规划是为了保护、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规划区,使其发挥多种功能和作用而进行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是规划区开发建设的指导和规范性文件,规划范围内的旅游开发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要求。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4.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4.2、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旅游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方案设计的相应能力;4.4、供应商应提供2016年至今的类似设计业绩证明(至少一个),证明材料须为中标(选)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加盖应征单位公章);4.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近期社保缴纳证明及纳税证明材料);4.6、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评审前,若供应商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其投标作无效处理;4.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5月31日 15: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5月20日 08:30 至 2019年05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307号四楼北侧)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307号四楼北侧)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5月31日 15:20 至 2019年05月31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307号四楼北侧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5月31日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307号四楼北侧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与磋商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舜井大道307号四楼北侧)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或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③申请人近期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及纳税证明材料;④2016年至今至少一个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复印件);⑤信用中国查询记录。⑥上述资料真实性承诺书(由法人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另需提供上述原件复印件一套(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科长

项目联系电话:18827570086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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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集于http://search.ccgp.gov.cn,作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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